發明人想要在台灣申請專利之前:應該先去申請歐美日的專利:才不會被馬政府有可乘之機

2010061210:00

(1)發明人要在台灣申請發明專利之前:應該先去申請歐美日的專利之後:再向台灣申請專利權:才不會被馬政府有可乘之機:最好要先熟讀台灣專利法的法律條款:看裡面有多少陷阱必須要加以防範的內容之後:才去申請專利:才不會白白把自己辛苦發明出來的發明物的專利權:白白送給馬英九(2)尤其是專利法第七十條所引用:民法第一一八五條:發明人在生前若無指定繼承人:在死亡後又無人出面繼承:死亡之日其專利權歸國有(3)假如發明人所發明出來的發明物:的價值是無法估計的話:那就要特別的小心處理:當有某甲把他自己個人發明出來:可以淘汰石油:瓦斯:核能:風力:火力:氫氣燃料電池:並且可以取代引擎的發明物:去向台灣的中央標準局:申請專利權之時:專利局會用公文去通知申請發明專利權的某甲:其公文的內容如下:某甲您好:有關於某甲向中標準局申請的發明專利權一案:經過中央標準局的審核人員:做過詳細的審查之後:發現在十八個月前有一位七十多歲的吳博士:他向中央標準局申請的:發明專利權之發明物:與某甲您所申請的發明專利案:的發明物的內容幾乎是完全相同:因為申請專利案的審核期限:是二年的時間:經過中央標準局用公文去通知:這項發明專利申請人吳博士時:所得到的回信:是這位七十多歲的專利申請人吳博士:已經在十三個月之前:已經發生車禍死亡了:因此依照專利法第七十條:引用民法第一一八五條之規定:發明人在生前無指定繼承人:在死亡之後又無人出面繼承:其專利權以發明人死亡之日歸國有:這就是專利法第七十條引用民法第一一八五條裡面的陷阱:就因為某甲不懂台灣專利法的法律條款:又沒有先去向歐美日申請發明物的專利權:因此某甲白白的把他自己辛苦發明出來的發明物的專利權:送給了馬英九(4)因此本人孫有松先生:在此呼籲眾多的發明人:在您們想要去申請台灣專利權之前:一定要先去申請歐美日的專利權之後:再去申請台灣專利權:因為本人孫有松先生:從35年前我就開始研究台灣政府的一言一行及其所作所為:因此每當我孫有松先生:要處理任何事務之前:我一定會熟讀以其相關的的法律條款之後:再行處理相關事務:才不會給馬政府有可乘之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