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察要取締穿著過於暴露的槟榔西施時:只能夠拍照或攝影存證:再交給法院來判決

2010041010:00
(1)自從馬英九上任之後台灣警察的形象越來越差:有包賭包娼還有白嫖:還有警察假藉取締穿著過於暴露的槟榔西施之名:行暴力毆打弱女子之實(2)警察要取締穿著過於暴露的槟榔西施時:只能夠拍照或攝影存證:再交給法院由法官來判決是否要罰(3)警察不可以只憑著自己個人的主觀意識直覺:來認定某位槟榔西施的穿著是否有過於暴露:警察不可以假藉要取締穿著過於暴露的槟榔西施為藉口:來直接去騷擾槟榔西施(4)警察並不是法官:警察不可以越權:濫權:警察的執法權不能夠大於法律:警察不要自以為自己就是法律:警察並沒有直接取締權:任何的事務警察只能夠拍照或攝影存證:再交給法院由法官來判決是否有罪:是否要罰